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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的通知时间:2018-05-24 来源: 作者:

学院各专业教学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不需要交任何费用,暂缓就业年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暂缓就业期间,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

二、各专业按要求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组织有意向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暂缓就业申请表》(附件1),该申请表必须在6月1日前汇总上交招就处,逾期不再受理。

2)各专业统一填写《2018年申请暂缓就业毕业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先填写表格的前六项内容,后二项内容待领取暂缓就业条形码后再填写。

注:1、填写完表格前六项内容,6月2日上午11点前,电子版发到邮箱(751636678@qq.com),纸质版(辅导员或主任导师签名,学院盖章)交到招就处;

2、6月22日左右领取暂缓就业条形码后,尽快把登记表所有内容填写清楚,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交一份到招就处。

3)6月2日上午11点前各专业通过省就业管理系统的就业方案端口上报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资料,经学校审核后上报送省就业中心。

4)办理毕业离校前各专业组织通过审核的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叁份),一份毕业生保存,一份放在学校,一份由省就业中心保存。

条形码(一式肆份),三份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上,一份贴在该毕业生档案上。(条形码要统一贴在档案的左上角)

注:未按要求办理的,按取消暂缓处理,逾期不予办理。

三、申请暂缓就业以自愿为原则。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可建议其申请暂缓就业:

1)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入围,6月1日前没有结果,等待通知的毕业生;

2)报考了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没有入围,但希望继续报考非生源地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

3)参加了用人单位面试,并且入围,等待单位正式签约的毕业生;

4)其它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四、属以下情况的毕业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1)结业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结业生应该报“不纳入就业方案”);

2)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此类毕业生应按正常派遣回生源地);

3)回生源地参加教师招考,当地需凭报到证办理报名手续的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4)外籍生源(含港、澳、台)学生、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委培生、定向生、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升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入编的毕业生不能办理申请暂缓就业。

五、暂缓就业的取消

1)已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6月3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取消暂缓就业的,填写取消暂缓申请书,交辅导员或主任导师处,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办理取消,7月初再到招就处领取报到证。

2)7月1日起一直到档案送至省就业指导中心期间,暂停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3)在7月下旬档案到送省就业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需要取消暂缓就业的,由毕业生按规定时间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有效的接收证明到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报到证现场打印发放给毕业生,档案由省就业中心发往接收单位)。

注:暂缓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必要依据,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六、申请暂缓就业的学生暂不签发报到证。期限届满,自动取消暂缓就业后,档案会自动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寄到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证统一签发到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毕业生本人要及时联系学校领取报到证并按时到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报到。暂缓期满自动取消的,不能再办理改派。

 

附件1.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暂缓就业申请表(2018届).doc

附件2.2018年申请暂缓就业毕业生情况登记表.doc

 

                  

 

                       招就处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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