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教学部: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简称《就业推荐表》)是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制,其它形式印制的推荐表视为无效。它是毕业生在毕业前后参加就业双向活动的有效证明之一,相当于学生毕业前的“毕业证书”,每位学生只拥有一份《就业推荐表》。为保证填写的质量,确保统一规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就业推荐表》盖章时间
专业 | 学生离校时间 | 上交填写完毕 《就业推荐表》 | 发放已盖章 《就业推荐表》 | 责任人 |
酒店管理 | 2017年5月8日 | 2017年5月2日 | 2017年5月5日 | 尹俐 |
物业管理 | 2017年5月22日 | 2017年5月15日 | 2017年5月17日 | 李保柱 |
工程造价 | 2017年7月 | 至少提前两周 | 至少提前一周 | 黄翰 |
建筑装饰 工程技术 | 2017年6月19日 (最晚) | 至少提前两周 | 至少提前一周 |
李森萍 |
园林工程技术 | 2017年7月 | 至少提前两周 | 至少提前一周 | 陈国友 |
建筑工程技术 | 2017年7月中旬 | 至少提前两周 | 至少提前一周 | 孙靖立 |
备注:1、以上时间如有变动,以学生工作处最新通知为准;
2、如有个别学生提前离校,需至少提前4天将表交至学生工作处盖章。
二、《就业推荐表》发放对象及时间
《就业推荐表》发放对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应届毕业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因特殊情况经学校教务部门同意延长学籍并将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
《就业推荐表》发放时间为每年4月份和10月份。专科顶岗实习学生在毕业前一年4月份发放。
三、《就业推荐表》填写说明(具体详见附件)
《就业推荐表》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基本情况,是毕业生求职择业的重要依据。毕业生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全面、准确、真实地填写,填写《就业推荐表》之前要仔细阅读《就业推荐表》上的说明,《就业推荐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匆打印。
1.封面:“学校名称”栏填“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学校隶属”栏填“广东省教育厅”,“学历”栏填“专科”,“专业名称”填写全称。
2.内表一:“生源地”栏格式为“ 省 (地级)市”,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所在地。“修业年限”栏按实际所修年限如实填写。“贴照片处”照片的标准是最近一寸正面半身脱帽照片。
3.内表二:“自我鉴定”栏就本人在大学学习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作一个综合性的自我评价,匆过于简单,要用心去写。
4.内表三:“本人求职意向”栏写本人求职行业、岗位、地区以及其它具体要求。“院系推荐意见”栏由各专业教学部详细填写并签名盖章。
5.“学校意见”栏填写规范: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2号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763-3936012 邮政编码:511510
6.毕业生和专业填写完毕后,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到招生就业科鉴证盖章。
7.表中所列栏目不能为空,个别栏目诺没有内容,请注明“无”(个别栏目不确定的请咨询老师后再填写),《就业推荐表》的“附:成绩表”一栏中,成绩表由教学科研部打印,并由教学科研部盖章后方生效。
8.学生本人签名时间、院系推荐意见(专业教学部)签章时间和学校意见时间,专科顶岗实习学生为毕业前一年的4月或5月,具体时间由专业自定。
四、《就业推荐表》使用
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就业推荐表》,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原件,毕业生使用复印件求职择业,用人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后,持此表原件到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鉴证手续。
五、《就业推荐表》重新申请
毕业生领取《就业推荐表》后,因损坏、涂污需要更换或因故遗失需要申领者,由毕业生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补发推荐表、协议书申请表》,经专业审核同意后,由招生就业科补发,(每份8元)。
六、附件:《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模板
招生就业科
2017年4月